为做好年公办小学一年级非容桂户籍生的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粤教外函〔〕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11号)、《顺德区教育局转发上级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顺教〔〕83号)、《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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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凡在容桂街道居住且年满6周岁,即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顺德区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优秀“新容桂人”适龄子女、上级文件规定享受教育优待的适龄儿童、容桂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及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非容桂户籍适龄儿童。如有学位剩余,再招收普通借读生,招生通知另行发布。
不足龄和已就读小学的儿童不能报读一年级,凡重新报读者,学校将取消其学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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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界定
(一)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
符合《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规定的顺德区一、二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和户籍不在我区的三、四、五、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户籍不在我区的三、四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其作为申请人的父或母的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办理了居住证的居住地必须为容桂;户籍不在我区的五、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其作为申请人的父或母的工作单位所在地必须为容桂)。
(二)优秀“新容桂人”的适龄子女。
年—年期间受到容桂街道办事处表彰奖励的优秀“新容桂人”的适龄子女。
(三)容桂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的适龄子女。
就职于容桂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并在该企业连续工作及缴纳社保1年以上(含1年)的工作人员适龄子女(每所企业一个名额)。
(四)政策性借读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在容桂街道居住的非容桂户籍儿童属政策性借读生。
1.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街道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的适龄子女。
3.本街道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4.本街道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5.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街道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6.符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
7.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或评定)的A、B类人才适龄子女。
8.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的意见》规定,本市博士后载体在站博士后及出站后留在本街道工作的博士后适龄子女。
9.本街道按规定引进,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认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适龄子女。
10.在本街道居住或工作的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A、B卡的适龄子女。
11.符合《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规定,我街道新引进领军人才适龄子女。
12.本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13.在本街道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14.在本街道居住的华侨人士适龄子女。
15.在本街道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16.在顺德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17.父母一方是本街道户籍的非户籍适龄子女。按修订后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已备案购房合同,且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在年12月31日后,不再按照政策性借读生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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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读须知
(一)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的报读须知。
1.申请时间
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至6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00-5:30时)
2.申请地点
容桂街道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容桂花溪公园图书馆一楼)。
3.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其子女身份证件、户口簿复印件(首页及儿童、父母所在页);
(2)申请人与子女关系证明(出生证)复印件;
(3)非顺德户籍申请人在顺德居住证复印件;
(4)申请人人才资格证书及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5)申请人在顺德区纳税证明或是社保缴纳证明;
(6)《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请在“容桂教育信息网”的“招生考试”栏下载)。
注:不接受已在我区就读尚未毕业的三、四、五、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重新择校入学申请。
4.资格审核
容桂街道教育局收集材料后上交区教育局会同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对本系统、本领域高层次人才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审核意见,经区、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复核后,报区人才办确认。
5.学位安排
(1)审核通过的一、二类高层次人才的申请由区教育局安排。
(2)审核通过的三、四、五、六类高层次人才的申请由容桂街道教育局统筹安排。7月底前将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家长学位安排的情况,如不接受统筹安排则自行解决。
6.学位公示
由顺德区教育局和容桂街道教育局对安排的学位进行公示。
7.办理入学手续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相关规定安排入学。
(二)优秀“新容桂人”适龄子女的报读须知。
1.申请时间
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至6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00-5:30时)。
2.申请地点
容桂街道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容桂花溪公园图书馆一楼)。
3.申请材料
(1)儿童及其父母户口簿(首页及儿童、父母所在页)原件及复印件。
(2)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优秀“新容桂人”的荣誉证书。
街道教育局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学位。7月底前将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家长学位安排的情况,如不接受统筹安排则自行解决。
(三)容桂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的报读须知。
容桂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5月把申请入学名单提交给容桂街道教育局,街道教育局审核通过后于7月底前通知其父(母)学位安排情况。
(四)政策性借读生的报读须知。
家长在指定的时间到学校提交报名材料,积分核查出结果并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者再由家长填报入学志愿,具体操作见“报读流程”。
1.报读流程。
(1)材料准备。
①《年容桂街道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入学申请表》(该表可到容桂任意一所公办小学门卫室索取或在容桂教育信息网的“招生考试”栏下载)。②符合政策性借读生类别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政策性借读生类别与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或“申请表”所列)。
③港、澳、台籍儿童需提交儿童本人中国大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家长需提交准确、真实的报名材料。对伪造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教育部门取消其子女的入学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2)材料提交。
学校用预约或派号的方式让家长分时段、分批于年6月13日一天(上午8:00-11:00时;下午2:00-5:00时)及6月14日上午(8:00-11:00时)把《入学申请表》连同“报读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带到所在居(村)对应的学校登记,学校收取复印件。逾期视为放弃登记,不作补登。
(3)积分公布。
6月29日,政策性借读生积分初审公告。公告地点:容桂教育信息网、各公办小学门口。
(4)积分查询。
家长如对积分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6月30日上班时间段内(上午8:00-11:00时;下午2:00-5:00时)致电登记学校查询积分。如需申请积分重核的,请在7月4日上午(8:00-11:00时)到登记学校提交申请,如在该时间不提出申请的,视为对积分审核结果无异议,逾期不再接受复核申请。凡提出复核申请的,其复核结果于7月10日前由各学校告之家长。
(5)积分终审结果公布。
7月14日,政策性借读生积分终审结果公布,公告地点:容桂教育信息网“招生考试”栏、各公办小学门口。
政策性借读生学位公布及入学志愿填报时间待定。
2.分数统计。
对符合政策性入学条件儿童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按“附件”所列17类进行计分,每符合一类计分。
年,街道教育局决定对儿童父母一方或合法监护人一方在容桂每居住一年加1分(不满一年不计分),最高分为20分。非佛山户籍人士以容桂流管中心核查出的容桂居住年限为准(居/暂住证核查的起始时间为0年);佛山市户籍人士以其迁入佛山市户籍并居住的年限为准。
各项得分结果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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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安排
在完成年度招收容桂户籍适龄儿童、容桂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优秀“新容桂人”适龄子女及上级文件规定享受教育优待的适龄儿童后,街道教育局根据学校剩余学位情况首先统筹安排容桂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再安排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非容桂户籍适龄儿童。安排时根据申请入学志愿、积分结果、学位数等在全街道范围内统筹安排符合政策性入学条件的儿童入读。入学志愿相同,积分结果排名居前者优先安排;积分结果相同、排名并列者抽签决定,额满即止。不服从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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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一)容桂街道教育局:负责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学位统筹安排;报名系统的开发维护及容桂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优秀“新容桂人”适龄子女的报名登记。
(二)容桂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居住(暂住)信息的核查。
(三)容桂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A、B类人才、博士后载体在站博士后及出站后留在本街道工作的博士、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我街道新引进领军人才等人士身份的核实。
(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容桂分局:负责投资、工商登记的核查。
(五)容桂各公办小学:负责报名登记工作。
(六)区社保局容桂办事处:负责社保缴费信息的核查。
(七)容桂税务分局:负责纳税信息的核查。
(八)容桂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负责容桂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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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一)学校:
瑞英小学:28880
海尾小学:
红旗小学:
城西小学:
四基小学:
幸福小学:
容里小学:
南区小学:
华口小学:
容边小学:
扁滘小学:
高黎小学:
容桂小学:
南环小学:
容山小学:
振华小学:
马冈小学:
泰安小学:
细滘小学:
上佳市小学:
小黄圃小学:
(二)容桂街道教育局:
、
容桂教育信息网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