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发生一起伤人事件,位于顺德区

高空抛物,害人害己,情节严重者,或将面临刑责,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严惩,可是家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的黄先生却向媒体爆料,他们小区经常发生高空抛物事件,前几天,一名在他家更换玻璃的维修工人,就被伤着了,右手臂一下子缝了40多针,所幸并无生命危险。

据悉,黄先生家住顺德容桂颐澳花园小区,从其提供的视频可见,双层钢化玻璃的碎片四处散落,地面上还留有斑斑血迹,有屋内延伸至阳台,着实令人触目惊心,事发在5月6日当天,黄先生回忆。当天一声巨响过后,他家阳台的双层钢化玻璃木顶忽然碎裂落下,下方正在作业的维修工人被砸中,流血受伤,医院救治,所幸救援及时,并无生命危险,但右臂伤口较大,足足缝了40多针。

黄先生家住2楼,买房时,多了一个比楼上住户飘出几米的露台,原以为享受的是阳光,微风和下午茶,可谁知,由于楼上频频高空抛物,下午茶就成了高危活动,在该小区居住的2年左右,他家的露台上经常会砸下玩具,石头,卫生巾等物品,有一次,差点被电池砸中头部,一度让他脊背发凉。

他和太太两人初步估略了一下,他们一共换了5次钢化玻璃了,每一块钢化玻璃都被击中过2次以上,当天,维修师傅就是去更换玻璃,才受的伤,由于高空抛物产生的惯性非常大,所以即使是双层钢化玻璃,也能被轻易击穿。事发后,他和物业第一时间上楼寻找肇事者,但楼上住户没有一个愿意承认是他们所为,黄先生判断,高空抛物者,十之八九是熊孩子干的。

对此,颐澳花园小区物管表示,虽然他们已经尽力做好高空抛物宣传工作,但这样的事件的确隔三差五总会发生,物管表示,有小区业主也建议,在所有住户家的阳台安装监控系统,可因为费用问题无法落实,所以他们只能要求01户,02户业主,自费安装监控,以备不时之需。

有佛山顺德律师界人士表示,高空坠物导致他人财产损失,肇事者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责任人不明确,整栋楼的业主均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在此,我们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高空抛物,害人害己,请大家一定要杜绝此类行为,相互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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