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广东的女子有个很传统的习俗就是大凡年已及笄又未出嫁的女子是清一色梳辫子的,如果已出嫁的则统一梳起髻。所以,旧时看一个女子有没有结婚,只要看她是梳辫还是梳髻就一目了然了。由梳辫转变为梳髻这个过程,民间俗称为“开面上头”,而这个过程并不只是换个发型这么简单,开面上头是一个颇为讲究的仪式来的。这个仪式通常在女子出嫁当日由大襟姐主持完成的。但是,在二十世纪初,珠江三角洲一带的成年女子出现了一个另类现象,就是有些女子立志终身不嫁人,也将辫仔改梳成髻,当时的人将这些女子统称为自梳女。自梳女的出现,既是当时有些女子表示对传统的“媒灼之言,父母之命”的婚姻俗例的反抗,也是当时珠江三角洲,特别是南番顺地区的特产。和待嫁女开面上头的仪式一样,自梳女将辫子改梳成髻的过程也是一个颇为讲究的仪式来的,俗称“梳起”。与开面上头有所不同的是,自梳女梳起前还要在神前明志,表决心,终身不嫁,断无二心。梳起后,不管是什么人,怕是父母亲也绝对不能再强迫女儿嫁人,但当时的乡规民约对自梳女的规定也颇为严格,特别是如果自梳女心志不坚,搞出些“偷食”之类的桃色事件的话,是要被活生生装入猪笼连人带笼沉入河底淹死,这也就是所谓的“浸猪笼”。梳起后的自梳女最大的特点是自食其力。旧时,顺德、南海的蚕丝业很旺盛,所以这两个地区的自梳女多以缫丝为业,而番禺中山等地的自梳女则多以织布、织毛巾、刺绣等为生。也有些自梳女凭自己的手艺自己养活自己,好似这张旧照片中的自梳女仅靠两张小凳、一碗水、一条线就可以为人梳头打扮、弹面毛从中挣些钱。在自梳女人群中有两类人最具代表性。一类叫“妈姐”,另一类俗称为“不落家”。那么何谓“妈姐”,何谓“不落家”呢?妈姐简单些说其实就是富户人家中的女佣。上世纪二十年代中期,由于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很多行业,包括蚕丝业逐渐衰落,很多以这些行业为生的自梳女不得不另谋生计,他们中不少人远离家乡到省城广州或香港,甚至漂泊海外找工作。因为自梳女平时一日三餐都是自己动手煮饭炒菜的,所以大部分自梳女都练就了一手好厨艺,尤其是顺德的自梳女更是技高一筹。他们继承了顺德传统的烹调技巧,事实上,现在仍驰名中外的大良炒牛奶、野鸡卷、炆风蟮等很多都是出自当年的顺德自梳女之手。加上顺德的自梳女做事小心、谨慎、体贴入微,所以,当时的大户人家要找女佣的话,顺德的自梳女自然成为首选。于是,顺德妈姐成为名副其实的生招牌。以前的妈姐很多是终身只服侍一户人家,用现在的话来形容,即是很有职业道德的。而且,这些妈姐又无家庭负担,长年累月下来,都薄有积蓄。据说,有位名叫莲姑的顺德妈姐几十年如一日服侍广州一梁姓富豪的一家人,到她自己老的时候,积蓄颇丰,还可以在广州东华东路自己置屋娱老。如果讲到自梳女中的另一类“不落家”,相对就真是另类些了。旧时的自梳女按俗例,一旦梳起之后,就没了名分和归属,不可以入族谱,死了之后不可以葬入祖宗坟地。于是,有些自梳女为了死后有个名分和归属,选择了一种另类的变通方式,什么变通方式呢,通俗些讲就是拿钱买名分。即是自梳女找一男子名义上结为夫妻,但只行结婚之礼,而无夫妻之实,自梳女更不会住在所谓的夫家。这个就是“不落家”的大致含义。而且,自梳女还要给男方一笔钱让他另行娶妾,不过,对于男方娶的妾侍而言,自梳女有大婆的身份,妾侍所生的儿女同样叫自梳女为阿妈。到了自梳女临终前一刻可以回到男方家中,而男方家以及自梳女名义上的儿女会为她送终,并埋葬在男方家的坟地上,不过,自梳女的送终、出殡、下葬等一切费用均由自梳女在生前全部自己支付清。用现在的眼光来看,当年这些所谓“不落家”的自梳女,真可以称得上是真够前卫的珠三角达人。